一、接收调剂的专业和人数
6165cc金沙总站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和预计人数如下:
专业
| 研究方向
| 类别
| 考试科目
| 需求
|
0805Z4生物材料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829材料科学基础
| 约8人
|
二、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相对应的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工学:总分310;政治50,英语50,业务课一70,业务课二70。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院系将根据考生本科专业、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等综合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院(系、所)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三、调剂程序
1.学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和预计人数。
2.调剂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开通的12小时内登陆并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开放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3.6165cc金沙总站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报送学校招考办,同意备案后在调剂系统内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复试通知。
4.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
5.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并报送学校招考办,同意备案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6.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院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四、调剂复试安排
1.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2.复试内容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查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占复试总成绩40%。
面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知识50%、英语水平20%、综合素质30%,占复试总成绩60%。
3.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4.每位考生的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录音。
5.复试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1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五、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地点:详见后续通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
1.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和《告知书》(附件2);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6165cc金沙总站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附件3);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6.准考证;
7.考生自述(附件4,主要包括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及复印件和 6 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9. 体检表: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一周内向6165cc金沙总站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6165cc金沙总站附属医院或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表可以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提交,也可以在复试报到时连同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寄送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6165cc金沙总站思明校区6165cc金沙总站圣诺楼综合办公室,许老师收,0592-2181202,请用顺丰快递。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录取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调剂生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80%。
2.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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