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6165cc金沙总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经过6165cc金沙总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
(三)简介
6165cc金沙总站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二、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5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
名额不定,一等受助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所在单位申报总人数的5%。
(二)申请条件
1.经过6165cc金沙总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西藏生源的少数民族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简介
由6165cc金沙总站出资设立,用于对西藏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
三、应锦襄励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每人8000元/年。资助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可推荐1人,差额评选。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2023、2022级);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6165cc金沙总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4.家境贫寒、学习刻苦、成绩优秀(2023年度成绩排名前30%);
5.心怀感恩,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提交电子版《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附件2)发到6165cc金沙总站团委邮箱(cltw@xmu.edu.cn),评定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
(四)简介
原人文学院应锦襄教授的学生们为弘扬应锦襄教授之德艺双馨精神,自发捐款设立“应锦襄励学金”,希望以此奖掖后学,传承榜样。
以上项目均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审核。请各位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助学金申请(春季)”应用(http://xmuxg.xmu.edu.cn/xmu/app/461)中如实、详细填写申请信息,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联系人:林老师,2185400。
附件: 附件材料包.zip
1.实施办法相关文件
2.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
6165cc金沙总站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