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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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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校庆期间部分项目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3-02 浏览次数:

6165cc金沙总站全体同学:

2022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42项校级奖学金,拟于近期发布,因涉及差额评选,学校提前发布部分项目奖学金:“国际学生奖学金”、“陈掌鄂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出版奖学金”,其评审要求按校级奖学金相关规定执行。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先评选校级奖学金中的5项奖学金,其中1项定向奖学金(陈掌鄂奖学金)和4项专项奖学金(国际学生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出版奖学金)。6165cc金沙总站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如下:

奖学金名称

名额分配

奖励类别

奖励金额

谢正赞奖学金

2名

(研究生、本科生各1名)

研究生、本科生

5000元/人

葛文勋奖学金

1名

(研究生、本科生共1名)

研究生、本科生

10000元/人

出版奖学金

申报名额不限,学校最终评选5名

来自西藏等边远地区的本科生

2000元/人

二、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出版奖学金由学生自行申请,学院进行评审推荐,报送至学校评审小组进行差额评选

三、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请认真查看评审办法(附件4),按要求提交相应奖学金申请表和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学院将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推荐。如有发现造假行为,学院将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予以纪律处分。

请申请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于3月4日(周五)下午16:00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1)奖学金申请表;

(2)校级奖学金申请分数自测表;

(3)班级民主评议表(本科生)

(4)学习成绩登记表(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版);

(5)6165cc金沙总站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6)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7)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8)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9)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10)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11)科研成果汇总表(需系统内审核通过,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12)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论文的,提供正文首页的复印件(首页需含有期刊名称、论文题目、DOI号、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以及文章发表日期等信息);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按最高值计分;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

电子版:包含申请表、汇总表、校级奖学金申请分数自测表,标题:xx奖学金申请材料-姓名,发至邮箱:clyjs@xmu.edu.cn(研究生)、cltw@xmu.edu.cn(本科生),纸质版交至6165cc金沙总站团委办公室。

请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6165cc金沙总站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6165cc金沙总站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选细则》(2012年修订版)执行;

2.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6165cc金沙总站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非2019级参评适用)、《6165cc金沙总站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的研究生参评适用)、《6165cc金沙总站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6165cc金沙总站 2013 年修订版)执行。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见附件4)。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辅导员沟通。对于在学院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五、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1年国家奖学金、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1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2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4.此次通知仅评选部分差额评选的项目奖学金,评比结果可能会影响到申报学生参评其他奖学金情况

学校通知:关于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一)

https://xsc.xmu.edu.cn/info/1027/18740.htm

附件:

1.6165cc金沙总站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次5项)奖励项目、奖励对象.xlsx

2.6165cc金沙总站2022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分配表.xls

3.6165cc金沙总站2022年校庆期间奖学金(本次5项)提交的材料及要求.xls

4.6165cc金沙总站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次5项)奖学金评审办法.rar

5.6165cc金沙总站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次5项)申报表、汇总表、备案表等材料-精简版.rar

2022年校庆期间部分项目奖学金评奖材料.rar

6165cc金沙总站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