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学校将开展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学院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
二、名额分配指标
学校根据教育部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下发至我校名额,以学院为单位分配名额。6165cc金沙总站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1.《6165cc金沙总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1 号)
2.《6165cc金沙总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2023年修订版)》
3.《6165cc金沙总站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四、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合格课程(包括选修课在内);
(五)按学校的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六)参加讲座及学术性报告:参评年度学生每学期必须至少
听满5 场专业学术讲座(含研究生学术论坛),未达到要求者,不予参评;
(七)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读期间年均志愿服务时长须达到
20个小时;
(八)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必须在学
制培养期限内取得,且第一署名单位必须包含6165cc金沙总站;
(九)其他基本条件详见附件。
五、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1.纸质版材料:10月7日17:00前将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蔡老师处(所有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标注姓名),相关材料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请按附件7《填写规范》要求填写),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要盖学院公章;
(2)《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承诺书》(一式一份,需要手签);
(5)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6)学习成绩登记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相应公章);
(7)6165cc金沙总站2023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自测表(一式一份,学生根据学院评奖细则对自身事迹材料分数化,以供后期审核)
(8)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 科研成果复印件需为包含作者、通讯单位、共同作者贡献信息的论文首页、末页等部分,并标注上述信息;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6165cc金沙总站;
② 获得发明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 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10月7日之前取得;
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相关事迹材料会提前公布。
(9)6165cc金沙总站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可以使用志愿汇截图,服务期为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10日;
(10)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11)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12)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13)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2.电子版材料于10月7日17:00前发送邮件至clyjs@xmu.edu.cn,邮件标题为研究生国奖评审材料-姓名,内容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六、其他注意事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为不影响学校评审进度,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联系人:蔡老师 0592-2189008 csn@xmu.edu.cn
附件.zip
6165cc金沙总站
2023年9月26日